宣判多久後可以收到判決書?新竹律師事務所 | 竹北律師事務所

文:陳湘如律師

訴訟程序案件法官開庭宣布結案後,不會馬上做出判決,也就是當事人不會當庭就馬上知道訴訟結果,通常法官會定一個宣判庭期,例如:11月21日開完最後一庭結案、定12月12日○○時○○分宣判,如果當事人有來當庭聽判(通常法官會希望你不要來,因為只是形式),宣判庭只會朗讀判決主文,可得知判決結果,但不會收到判決書,無從得知判決理由。

#陳湘如律師 #竹北律師 #新竹律師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