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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無罪判決】詐欺、洗錢防制法、組織犯罪條例

  • 【無罪判決】詐欺、洗錢防制法、組織犯罪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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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案當事人因受騙而提供帳戶號碼予他人,未料,該人竟用來將詐騙款項匯入當事人帳戶內,因而當事人被列為詐欺集團共犯被告、帳戶也遭警示凍結,經檢察官起訴詐欺、違反洗錢防制法、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名,湘如仔細查看卷內資料,當事人也信任湘如律師,將他的往來訊息、電子郵件交給湘如查看,終於找到有利證據,提出給法院後獲判無罪。

     

    什麼是「人頭帳戶」 「人頭帳戶」指的就是被詐騙集團以各種方式蒐集取得的他人帳戶。詐騙集團會騙被害人將錢匯入這些帳戶,之後再派人提領一空。 這些帳戶的擁有者通常不是詐騙集團的重要人物,而可能是收購或騙來的,警方追查帳戶只能找到不知詳情的帳戶提供者,亦即「人頭」。

     

    也在此建議大家,遇到類似案情先不要緊張,保留所有證據,並找律師協助!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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