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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無罪判決】妨害電腦使用

  • 【無罪判決】妨害電腦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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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賀!無罪 當事人被起訴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,只好求助湘如律師,也跟湘如律師詳細說明對方提供網站帳號密碼的經過,經湘如分析,認為有爭取無罪的空間,並查到相關案件判決提供給法院參考,最終說服法院,獲判無罪了! 收到無罪判決,湘如也很為當事人感到開心!

     

    註:應該很多人對於『妨害電腦使用罪』是什麼罪名很不解, 妨害電腦使用罪是什麼呢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刑法中的一個罪章,主要是針對「使用電腦設備做出的犯罪行為」而訂定,包含了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(刑法§ 358 )、破壞電磁紀錄罪(刑法§ 359 )、干擾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(刑法§ 360 )和製作供犯罪之電腦程式罪(刑法§ 362 )等四項罪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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