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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無罪判決】詐欺、洗錢防制法、組織犯罪條例(2)

  • 【無罪判決】詐欺、洗錢防制法、組織犯罪條例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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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賀!無罪!

    依法務部最新的統計資料檢察官起訴案件定罪率95.9%,因此一旦被起訴後,要獲得無罪判決可是非常困難之事。
    本案件當事人因受朋友請求,一次性幫忙收款、匯款,結果匯入的款項竟是他人遭詐騙的款項,而被 #凍結帳戶,當事人是在國外長大,不通中文,在地檢署偵查中未請律師,檢察官竟調查清楚即以詐欺、違反洗錢防制法、涉犯組織犯罪條例起訴當事人。
    當事人因此煩惱到每天睡不著,透過其他律師介紹找到湘如律師,湘如與當事人討論完後,趕緊調閱卷宗資料、爬梳當事人與友人對話及帳戶資料,並進行翻譯等,幸好在我們的努力之下,終於說服法官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!獲得無罪判決
     

    非常恭喜當事人終於可以安心睡覺。

     

    也呼籲大家,被告時不要緊張,基本上凡是有面臨訴訟的可能,都建議盡快找律師協助,因為律師具有法律專業,比較能夠了解要如何準備接下來可能的訴訟,而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,也比較知道如何主張,才能爭取無罪或當事人的最大利益。

     

    由於人頭帳戶屬於詐欺罪,而詐欺又是非告訴乃論,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,故一旦提出人頭帳戶詐欺之後,就算被害人有意撤回,檢察官依然會持續偵辦。

    偵查中最好就先找律師,並不是每個案件都能救得回來的!!
     

    #人頭戶#洗錢#詐騙集團

     

    #165反詐騙專線#法律諮詢

     

    #新竹律師#竹北律師#陳湘如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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