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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調解成立】車禍之損害賠償

  • 【調解成立】車禍之損害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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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行駛在道路上,不是只有自己小心就好,也要小心別人,總會有個出其不意的狀況發生。

    當事人騎乘機車直行與右轉汽車發生擦撞,以致當事人受傷,發生車禍後當事人因受傷無法好好上班,且因雙方行徑路線與擦撞位置的肇事責任比例問題,經過4個月雙方仍遲未和解,故當事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,並找了陳湘如律師協助此案件。

    在陳湘如律師的協助下,雙方由地檢署移送法院進行調解,對方願意賠償當事人醫療費、修車費、精神撫慰金及其他可依法請求之損害賠償等,並不向當事人請求修車費之賠償,當事人亦願意撤回對對方提起之過失傷害刑事告訴,順利調解成功。

    大家行駛在路上,不是只有會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就好,道路畫誌標線與交通標誌等,都要懂得去分辨,才不會發生車禍或行車糾紛時,不知誰對誰錯,祝大家行車平安囉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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